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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外汇管理条例未规定骗汇行为,刑法中规定了骗汇行为。 1、伪造、变造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 2、使用、买卖伪造、变造的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 3、重复使用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 4、明知用于骗购外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购汇; 5、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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