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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济组织组成为一个经济组织,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所谓吸收合并,是指一个经济组织将其他经济组织吸收而成为自己的组成部分,被吸收的经济组织解散,其主体资格消灭。
所谓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济组织合并设立一个新的经济组织,合并各方解散,主体资格消灭,只有新的经济组织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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