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基金中用于应付意外事件,保证社会经济生活正常进行的专门资金。
它主要用于:(1)弥补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事故的损失;(2)应付战争等突发事件对资金的需要;(3)准备为国民经济发展中难以预料的需要提供资金。社会后备基金体系包括:国家财政后备、保障基金、国有企业后备基金和集体经济单位的储备基金。社会后备基金规模应当适度,规模过大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规模过小则不足以应付意外事件的需要。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浏览次数:约 84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2-3-22 16:55:47 创建者:accp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