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通知书 编辑词条

目录

词条暂无目录, 编辑词条可添加目录
关联知识
关闭

  税务机关就涉税事项进行询问而向有关单位(个人)下达的,要求其接受询问的税务行政文书。

  询问通知书是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就有关税务问题在指定时间进行询问并要求有关纳税人委派有关人员接受询问而向纳税人下达的书面通知。税务机关有权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询问,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税务机关就有关税务问题进行询问时,必须认真做好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时间。进行询问的起始时间;(2)地点。进行询问地点;(3)询问(调查)人、记录人姓名;(4)被询问(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5)被询问(调查)人工作单位、职务;(6)被询问(调查)人现在地址;(7)询问问答详细内容;(8)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签字。实施税务询问,有助于税务机关直接了解、掌握纳税、扣缴义务人有关税务问题情况、资料,有利于对有关税务问题做出正确判断和认定,及时、准确地处理有关税务问题。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相关课程:
无相关课程
 
相关书籍:
无相关书籍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词条: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问题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词条统计

浏览次数:约 69
编辑次数:0
最近更新:2012-3-27 14:27:07
创建者:input

热门词条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