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征收价格 编辑词条

目录

词条暂无目录, 编辑词条可添加目录
关联知识
关闭

  征收农业税的主粮数量折成金额的单位价格。

  农业税征收价格是根据国家确定的粮食价格标准统一规定的。农业税征收价格只能由国家统一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调高或降低。

  国家从1978年到1996年对农业税征收价格作了8次调整;即1979年、1985年、1987年、1988年、1989年、1992年、1994年、1996年的调整。但农业税征收价格的调整并不等于农业税征收细粮任务的调整。

  农业税细粮任务自60年代以来未作过调整。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相关课程:
无相关课程
 
相关书籍:
无相关书籍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词条: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问题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词条统计

浏览次数:约 80
编辑次数:0
最近更新:2012-3-30 14:11:12
创建者:input

热门词条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