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抵免 编辑词条
关联知识
关闭

税收抵免概述

  在处理避免国际双重课税事务中,居住国(或国籍国)政府,允许本国居民(公民)在本国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用已缴非居住国(或非国籍国)政府的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税额,来抵免应汇总缴纳本国政府相应税额的一部分。又称抵免法。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两种。

  直接抵免。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包括同一跨国自然人和同一跨国法人的总分支机构。

  间接抵免。适用于被同一经济渊源联系起来的不同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如跨国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不论是直接抵免还是间接抵免,其准许抵免的税额不得超过境外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按照居住国(或国籍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即通常所称的抵免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不准抵免,也不得列为费用开支;低于抵免限额的差额税款仍应向居住国(或国籍国)补缴。

抵免限额的方法

  各国对抵免限额的确定具体做法不同。

  有的采取分项计算抵免限额,即按税率不同的所得项目分别计算限额;

  有的采用分国计算抵免限额,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非居住国(或非国籍国)的,应视属于向哪个国家缴纳的税款,就分别以从哪个国家取得的所得计算抵免限额;

  有的采取综合计算抵免限额,即综合所有各非居住国(或非国籍国)的所得,给予盈亏相抵,汇总计算抵免限额。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相关课程:
无相关课程
 
相关书籍:
无相关书籍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词条: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问题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词条统计

浏览次数:约 61
编辑次数:0
最近更新:2012-3-31 16:06:37
创建者:input

热门词条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