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提货单(DELIVERY ORDER,英文缩写:D/O)
又称小提单。
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的担保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
发放小提单时应做到:
(1)正本提单为合法持有人所持有。
(2)提单上的非清洁批注应转上小提单。
(3)当发生溢短残情况时,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或其代理获得相应的签证。
(4)运费未付的,应在收货人付清运费及有关费用后,方可放小提单。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浏览次数:约 122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2-5-21 15:42:32 创建者: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