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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旅游税是指对酒店及酒店同类行业、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及卡拉OK等服务机构提供的应税服务为课征物件而征收的一种税。

旅游税概念

  旅游税是指对酒店及酒店同类行业、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及卡拉OK等服务机构提供的应税服务为课征物件而徵收的一种税。

旅游税特徵

  1、旅游税是一种典型的间接税。税项虽然由酒店等服务机构负责缴纳,但实际的负税人是接受服务的消费者。 2、旅游税是按单一行业徵收的一种税,其适用的行业是酒店及酒店同类行业、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卡拉OK等提供旅游、消遣、娱乐的服务行业。 3、旅游税税率单一,不分类别地统一适用5%的税率。 4、旅游税是一种价外税,其税额并不包含在服务价格之内。

澳门旅游税的历史沿革

  澳门旅游税的做法起源于1944年10月7日第859号立法条例所指的特别税。1980年11月22日,澳葡政府立法通过了第15/80/M号法律,设立专门的旅游税以代替1944年以来的特别税。到了1996年,澳葡政府又立法通过了第19/96/M号法律,核准旅游税规章,并废止了第15/80/M号法律。该规章一直适用至今,未再作出大的修改。

纳税主体

  旅游税的纳税主体较为单一,指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内提供旅游税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应税服务是指属于酒店、公寓式酒店、旅游综合体(俗称度假村)、餐厅、舞厅、酒吧、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卡拉OK等场所提供的服务。

  另外,旅游税的纳税人还包括持有载有旅游税税款结算的发票或等同档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注意的是,旅游税是一种典型的间接税,其真正的负税人并非是纳税人而是接受应税服务的消费者。当纳税人提供给消费者服务时,即可请求消费者承担此种税项,但如果是持续性服务时,则税项的承担请求则於服务终结时提起。

课税对象

  旅游税的课税对像是酒店、公寓式酒店、旅游综合体(度假村)、餐厅、舞厅、酒吧、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卡拉OK等场所提供的服务。

  但是,以下两项被排除在课税对象之内:

  1、上述场所在通讯及洗衣方面所提供的辅助性服务。

  2、上述场所所收取的10%以内的服务费。

税率

  旅游税适用单一的税率,为5%。旅游税税额不作任何税收附加。

  应纳税额的计算

  旅游税是一种价外税,其税额并未包含在服务价格之内,其计税价格系服务价格,因而,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服务价格*5%

  例:某游客於澳门旅游,住甲酒店叁天,离开时共付费用3600(含旅游税)澳门元,其中包括300元通讯费,250元洗衣费及200元服务费。问:对该项应税服务,酒店需缴纳多少旅游税?

  解:设Z=计算依据=服务价格

  则Zx(1-5%)+300+250+200=3600

  Z=2850/(1-5%)=3000

  应纳税额=3000x5%=150(澳门元)

税收优惠

  《旅游税规章》对特定场所提供的相关服务,豁免其旅游税,这些场所是:

  1、公寓;

  2、饮料场所;

  3、饮食场所。

旅游税结算

  旅游税的结算分纳税人自行结算和徵税机关依职权结算两种。其中,自行结算是主体,只有在自行结算出现特点异常状况下,才适用依职权结算。

  (一)纳税人自行结算

  采用自行结算方式,不论纳税人在相应期间内有无应税行为,均应在每月月底前向财税厅提交M/7格式申报表。

  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若出现结算错误,使税款结算或者缴交偏少时,纳税人应及时对申报表作出更正,并使缺少的税款在徵税期届满前得到弥补,否则,会引致两个结果,一个是财税厅厅长依职权对该税项进行额外结算,另一个是税款弥补性利息的加收。如果申报表的错误使税款结算或缴交偏多,则该项错误属於任意性更正事项,可由纳税人自行决定更正与否。不过,纳税人若需更正,应在一年内实施。

  (二)徵税机关依职权结算

  依职权结算由财税厅厅长实施。在下列叁种情况下,财税厅厅长根据具体纳税人的资料,包括会计记录及相关档、实际额容量、使用率、设施坐落地及实行价格,依职权结算:

  1、纳税人全部或部分没有结算税款,遗漏或错误结算;

  2、纳税人在有关法定期间内,没有定期提交M/7格式申报表;

  3、纳税人提交申报表有错误,并且没有作出更正。

  经依职权作出税款结算后,徵税机关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发出M/6格式印件(如图2)通知纳税人在30日内缴交所欠税款及附加税项。

  (三)旅游税的缴纳

  旅游税应该在应税行为发生的翌月底前,连同M/7格式申报表一并交於财税厅收纳处。

  除上述义务外,纳税人还应承担提供服务证明档的从属义务,即提供由其发出的发票或等同档。这些发票与档应载有:

  1、姓名、商业名称或公司名称,以及纳税人的税务认别编号;

  2、提供服务的次数及服务事项,有关价格及已结算税款;

  3、日期、序号。

  这些发票或等同档,于其向消费者请求支付税额时刻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财税厅发出,并同时保存其副本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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