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在每年的11月15日至30日,根据本年度实际出口情况及次年计划出口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计出口情况报告表》。申报的具体时间根据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申报。
【所属期】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每年11月15日至30日,根据本年度实际出口情况及次年计划出口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预计下年度申报退(免)税的出口额
【序号】规则:4位流水号,如:0001、0002...
【所属年度】一般填报下年度
【退税率】填写下年度出口商品的退税率
【一般贸易额】指本年12月1日至次年11月30日申报退(免)税的一般贸易出口额
【进料加工额】指本年12月1日至次年11月30日申报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额
【对外承包额】指本年12月1日至次年11月30日申报退(免)税的对外承包出口额
【其他出口额】指本年12月1日至次年11月30日申报退(免)税的其他出口额
【出口合计额】指本年12月1日至次年11月30日申报退(免)税的出口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