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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向海关申报的出口货物,所有清关单证不需要提供收汇核销单,所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3.0(新版申报系统)已取消此模块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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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约 15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4-8-26 14:45:06 创建者: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