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国集团(G10)是在2003年坎昆会议前欧美农业联合提案抛出后形成的一个利益集团。由10个农产品净出口成员方组成,包括保加利亚、冰岛、以色列、日本、列支敦士登、毛里求斯、挪威、韩国、瑞士和中国台湾,其中挪威是牵头国。
G10是多边贸易中持保护主义观点最保守的一个利益集团,对农产品进行高度保护是其利益所在。经常受到其他成员特别是凯恩斯集团的批评。
该集团成员的农业缺乏比较优势,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少数产品(温带产品和畜产品),其谈判目标是尽可能维持对农业的高度保护和支持,这些成员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坚持农业并非纯粹的贸易问题,在环境保护、乡村社区生活方式、动物福利等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市场准入方面该集团成员强调灵活性以便在产品间调整以保护重点产品,力图通过增加敏感产品数量、减少敏感产品关税削减或配额扩大承诺。
G10国家利益集团反对任何形式的对农产品的关税减让,主张继续采取乌拉圭回合削减关税,认为坎昆会议上的混合公式和分层公式对农产品关税都是灾难性的,目标在于维持现有的高关税保护,反对关税封顶。在关税配额问题上,反对扩大关税配额,反对削减配额内的关税。在国内支持方面,反对削减现有的绿箱标准,反对绿箱封顶;认为蓝箱政策上改革的必需工具,使成员可以从使用扭曲作用较大的措施转向较小的措施。
在出口竞争方面,G10国家利益集团提出应取消政府对国营贸易企业的财政支持和担保,对出口国国营贸易企业垄断权进行经济效果分析,确定是否存在扭曲作用。G10集团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纪律以保证粮食援助不用于处理剩余农产品,并提出对粮食援助方式、受援对象和粮援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