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国集团(G33):33国协调组织,是在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中围绕着特殊产品(Special Product, SP)和特殊保障机制(Special Safeguard Mechanism, SSM)而形成的一个发展中国家利益集团,成立时包括33个成员,目前成员数已增加到46个,但仍维持G33的称呼。
该集团由印度尼西亚牵头,成员包括韩国、印度、中国、多米尼加、秘鲁、巴巴多斯、菲律宾、斯里兰卡、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和毛里求斯等46个成员。
该集团的成员构成复杂。
有属于G20集团的成员,也有属于G10集团的成员。各国立场差异较为明显。但在特殊产品(SP)和特殊保障机制(SSP)问题上的立场趋向一致,要求建立只有发展中国家成员才能享有的SP和SSP。
强调特殊产品应作为市场准入的独立问题,由成员自选确定产品、免于关税削减和关税配额(TRQ)扩大,自动适用特殊产品保障机制,而且特殊保障机制的标准要简化,适用所有的产品,进一步强调数量和价格触发均可以使用。
该集团的主要关注是特殊产品(SP)、特殊保障机制(SSM)和国内支持中的微量允许(de minimus)。
简而言之,G33要求,发展中成员的一定数量的SP免于进行关税减让或只进行较少的减让,在某种产品进口出现激增时通过SSM(如加税)来进行必要的保护,微量(de minimus)免于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