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WTO《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的规定,病虫害“非疫区”是指,政府检疫机关经检疫某种病虫害在一个地区没有发生,该地区即为非疫区。例如地中海实蝇或口蹄疫在韩国某时期没有发生,则该时期韩国为非疫区。病虫害“低度流行区”是指检疫性病虫害发生水平低,已采取有效监测、控制或根除措施,并经有关国家主管机关确认的地区。确定一个病虫害“非疫区”和病虫害“低度流行区”的大小,要考虑地理、生态系统、流行病监察以及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效果等因素。协议将“非疫区”定义为一经主管当局认定,某种有害生物没有发生的地区,这可以是一个国家的全部或部分,或几个国家的全部或部分。出口成员声明其境内某些地区是病虫害“非疫区”和病虫害“低度流行区”时,应提供必要的证据等。
病虫害“非疫区”和病虫害“低度流行区”的概念对农产品贸易至关重要。一个国家非疫区里生产的产品不会受进口检疫的限制;反之,一个国家疫区生产的产品将不能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