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许可证制度是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进口管理制度。它要求商品的进口事先须由进口商向进口国有关机构领取进口许可证方可办理进关手续。其具有双重作用,一是维护进口国家正当的贸易权益,同时也会构成使出口国家难以适应的非关税壁垒,妨碍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进口许可程序是指为实施许可证制度而采用的行政管理程序,它包括许可证本身的程序,也包括作为进口前提条件的其它类似的行政管理手续。
当一成员政府出于对本国利益的需要必须限制进口或监控进口情况时,会采用进口许可制度。对于世贸组织追求的促进开放贸易体制的目标和要求各成员逐步开放市场而言,进口许可制度可能会成为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产生限制性影响。为此,世贸组织的《进口许可程序协议》对成员采用的进口许可制度作出了规定。制定该协议的主要目的是,进口许可程序不应成为对一般来源或特定来源的产品实施进口限制的手段。 透明度和对所有成员实行非歧视待遇是《进口许可程序协议》的基本要求。《协议》要求各成员的进口许可制度既是透明的,又是可预见的。各成员应该公开足够的信息以使贸易商了解授予许可证的根据。同时还包括了关于进口许可程序的建立和修改的一些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