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关税减让谈判中的减税方法之一,也称作“按统一比例全盘减税公式”。就是先确定一个所有参加方都能接受的一次性减税的百分比,然后进行减税。
这种方法从理论上讲非常简单,但在实际谈判中,由于参加谈判的各方都有不同的经济利益,所能作出的减让程度也不尽相同。采用这一公式减让,优点是简单明了、整齐划一。
缺点是仍然不能解决关税差异的矛盾,因为使用这一公式,使低税率很快失去其保护作用,而高税率与低税率的差距却丝毫未能缩小。线性减税公式在肯尼迪合中曾被16个国家、而且主要是发达国家采用过。
在乌拉圭回合的关税减让谈判中,欧洲共同体主张用这一公式减税,以减低目前仍在维持着的高关税。加拿大主张在开始时先用统一公式进行关税减让,并且毫无例外地适用于一切产品部门。任何一项产品关税的削减率将都是32%,然后加上现行基础税率的1\5,最大削减比率将是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