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准入机会(Minimum Access Opportunities)是指《农业协议》规定的属于必须进行关税化的农产品,当进口不足国内消费量的5%(发展中国家为3%)时,则该国应承诺建立最低进口准入机会。
在《农业协议》实施期间的第一年,该国应给予的进口准入机会为基期国内消费量的3%,在实施期限结束时,应扩大到5%;最低市场准入的实施通过关税配额来进行,即为确保最低市场准入量的农产品能进入本国市场,各方应保证所承诺的最低准入进口数量能享受较低的或最低的关税,但对超过该进口量的任何进口则可征收关税化后的高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