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政策国别审议 编辑词条

目录

词条暂无目录, 编辑词条可添加目录
关联知识
关闭

  WTO贸易政策审议机构(TPRB)对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贸易政策都要进行审议,贸易政策审议机构每年确立一个审议计划。

  (一)审议频率

  贸易政策审议的频率取决于各成员对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程度。在世界贸易市场份额中居前4名的成员每2年审议一次,居前5-20名的成员每4年审议一次,其他成员每6年审议一次,最不发达国家成员可以有更长的审议间隔时间,以确保各成员贸易政策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此外,1996年审议机制修改后,两次审议之间增加了6个月的灵活余地。

  (二)审议的程序

  根据1996年成员会议达成的谅解,《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做了几项程序性的修改。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审议时应制订一个基本计划,并与有关成员磋商并确定审议方案。每一次审议都是在接受审议成员按规定提供的“政策声明”和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独立准备的一份详细报告两份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

  1、秘书处的报告

  秘书处的报告包括:“意见摘要”,经济环境,贸易与投资政策制定机制,贸易政策与做法(按措施划分和按部门划分)等四部分。报告要经过有关成员核对有关事实是否准确,但秘书处对报告负最终责任。秘书处的报告是在有关成员提供的信息,问卷调查,与接受审议成员政府各部和其他相关机构进行讨论,以及向私营企业、中介机构(如制造商协会、商业协会)、有关研究机构进行咨询的基础上编写的。

  2、成员政府提交的“政策声明”

  各成员应按规定向贸易政策审议机构提交本国贸易“政策声明”,内容主要是概述贸易政策的目标和主要方向,具有前瞻性,全面阐述其实施的贸易政策和做法;也可以包括对经济形势、主要趋势和问题的简要介绍,如在国外市场上遇到的问题等。内容应尽可能地与多边贸易协议和适用的诸边贸易协议条款中的通知要求协调一致。报告应按贸易政策审议机构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

  3、具体审议

  真正的审议由贸易政策审议机构进行,审议对所有成员开放,从成员中选择2位讨论人,以便进行辩论。这2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会议,不代表各自的政府。

  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在审议成员的贸易政策报告时应遵照审议目的的原则,重点是成员的贸易政策和实践,在相关限度内,既以有关成员的外部环境为背景,也以其广泛的经济和发展需要、政策和目标为背景。

  审议会议结束后,将接受审议成员和秘书处提供的报告及秘书处的会议记录以英、法和西班牙文出版;并将这些文件提交部长级会议。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相关课程:
无相关课程
 
相关书籍:
无相关书籍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词条: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问题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