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解决争端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解决各成员之间有关货物和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争议的重要原则。这一原则对保障成员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所获得的正当权利,并督促他们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磋商解决争端来保持各成员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磋商是指争端当事方就争议事项平等地直接交换意见,陈述立场,反复商量,仔细讨论,以求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下,达成相互可以接受的解决争端的办法。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的任务是保证争端得到积极、迅速、平等、有效的解决,通过争端解决过程鼓励成员之间寻找一个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相互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因此,《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4条规定,争端当事方应当首先采取磋商方式解决贸易纠纷。磋商是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解决争端的首要的和基本方法。虽然《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规定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机制与程序,但自始至终没有脱离磋商这一根本的前提。磋商是解决争端的第一步,也是必经的一步,并在进入其他程序时仍可随时使用。世界贸易组织鼓励争端各方通过磋商达成相互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