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为其成员在处理有关世贸组织协定、协议而产生的贸易关系时,提供一个统一的制度框架。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范围有:(1) 有关货物贸易的多边协议,具体包括:《1994年关贸总协定》、《农产品协议》、《纺织品和服装协议》、《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海关估价协议》、《装船前检验协议》、《原产地规则协议》、《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保障措施协议》。(2)《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3)《服务贸易总协定》及附件。(4)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5)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书》。即关于贸易争端解决的有关协议及程序。(6)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即负责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法规是否与世贸组织相关协议、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和一致。(7) 诸边贸易协议,包括《信息技术产品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政府采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