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分类(Industry Classification)又称“国民经济部门分类”。按照一定的原则对经济活动进行分解和组合而形成的多层次的产业概念。各国对产业分类的方法不尽相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1)联合国的标准产业分类法。它把国民经济分为十个部门:农林渔猎;矿业;制造业;电力、煤气、供水;建筑业;批发、零售、旅馆、饭店;运输、储运、通讯;金融、保险、不动产;政府、社会与个人服务;经济活动不详。每个部门下面分成若干小项,再将小项分解为若干细项。大、中、小、细共四级,并对各项都规定了统计编码。(2)三次产业分类法。把全部经济活动划分为第一次产业、第二次产业和第三次产业。其中第一次产业包括: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和狩猎业等;第二次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煤气、电力、供水等工业部门;第三次产业包括:商业、金融、保险业、运输业、服务业、公务、公益事业及其他各项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