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牌 编辑词条

目录

词条暂无目录, 编辑词条可添加目录
关联知识
关闭

  在国际贸易中,买方要求卖方在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一般对于国外大量的长期的稳定的订货,可以接受买方指定的商标。在我国出口业务中,我方同意使用定牌,是为了利用 买主的经营能力和他们的企业信誉或品牌声誉,以提高商品售价和扩大销售数量。具体有以下几种做法:

  (1)在定牌生产的商品和/或包装上,只用外商所指定的商标或品牌,而不标明生产国别和出口厂商名称,这属于采用定牌中性包装的做法。

  (2)在定牌生产的商品和/或包装上,标明我国的商标或品牌,同时也加注国外商号名称或表示其商号的标记。

  (3)在定牌生产的商品和/或包装上,采用买方所指定的商标或品牌的同时,在其商标或品牌的指示下标示“中国制造”字样。[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相关课程:
无相关课程
 
相关书籍:
无相关书籍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词条: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问题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