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要素贸易条件(Double Factor Terms of Trade)是国际贸易条件的衡量标准之一,是“单要素贸易条件”的对称。以商品贸易条件为基础,经本国出口产业生产要素生产率与贸易对象国出口产业要素生产率修正后形成的一种贸易条件,表示一国一定时期内,本国和外国出口部门生产要素生产率变动,对本国出口产业单位要素收入所能换取的外国生产要素量的影响。
双要素贸易条件指数是指不仅考虑出口商品要素生产率的变化,而且考虑进口商品要素生产率的变化。 双要素贸易条件指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D=(Px×Fx)/(Pm×Fm)
或, D =(Px/Pm)×(Fx/Fm)
公式中,D代表双要素贸易条件指数;Px是出口商品价格指数,即当期出口品价格与基期出口品价格之比;Pm即当期进口品价格与基期进口品价格之比;Fx是本国出口产业要素生产率指数,即现期出口产业每单位要素投入的平均产量与基期出口产业每单位要素投入的平均产量之比。Fm 是贸易对象国出口产业要素生产率指数,即外国现期出口产业每单位要素投入的平均产量与基期出口产业每单位要素投入的平均产量之比。
因为商品价格乘以要素生产率可以得出单位要素的平均收入,所以出口价格指数乘以出口产业要素生产率指数就可以表示本国出口产业要素的平均收入从基期到当期的变动情况,进口价格指数乘以外国出口产业要素生产率指数就可以表示外国出口产业要素的平均收入从基期到当期的变动情况。双要素贸易条件指数就可以反映本国出口产业要素平均收入的相对变动,即出口产业要素收入所能换取的外国要素量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
由于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之比是商品贸易条件,双要素贸易条件也可以表示为商品贸易条件与本国和外国出口产业要素生产率之比的乘积。传统上的商品贸易条件衡量国际贸易利益的归属,就是假定两国要素生产不变或相对稳定,这样双要素贸易条件在变动趋势上与商品贸易条件完全一致。但在长期中各国要素生产率却会变化,双要素贸易条件与商品贸易条件的变动趋势就不会一致,其偏离程度决定于两国要素生产率的相对变化。所谓双要素并不是只考虑两个生产要素,而是涉及两国要素生产率的变动。当进口商品相对价格稳定,本国出口产业要素生产率相对于外国提高,则双要素贸易条件改善;本国出口产业要素生产率相对于外国下降,则双要素贸易条件恶化。国际贸易中一般关心的是本国生产要素所能换得的外国商品数量,而非外国生产要素数量,因而单要素贸易条件比双要素贸易条件更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