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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撤回(Withdrawal)的问题上,《公约》和我国《合同法》均对接受生效时间采取到达生效的原则,因此,根据《公约》及我国《合同法》规定,接受可以撤回,如果撤回通知先于接受通知或于接受通知同时送达发盘人。
接受一旦送达发盘人即不能撤销,因为,接受送达发盘人,接受就生效,而接受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当事人就不得撤销接受或修改其内容,否则就是撤销或修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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