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批)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税〔2008〕第 2008号
  • 【法规类别】营业税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08年6月13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8年6月13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2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有关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保险产品清单见附件。

  附件:免征营业税的人身保险产品清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免征
 
相关法规:
·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进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