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度合并纳税范围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税函〔2008〕第 26 号
  •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08年1月10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8年1月10日
关联知识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现将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调整合并纳税范围问题通知如下:中华会计网校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1〕13号 )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纳税范围的通知》( 国税函〔2007〕19号)规定,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度按调整后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附后),继续实行合并纳税政策。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由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一月十日

  附件: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调整后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1.跃进汽车集团贸易公司
  2.南京南汽模具装备有限公司
  3.南京南汽金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4.南京汽车仪表有限公司
  5.南京南汽汽车转向器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
 6.南京南汽进出口有限公司
  7.南京南汽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8.南京南汽发动机有限公司
  9.南京南汽物流有限公司
  10.南京南汽动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1.南京新迪股份有限公司
  12.南京南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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