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7年商品归类决定

  •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2007〕第 71 号
  • 【法规类别】海关法规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5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7年12月5日
关联知识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07年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中华会计网校

  该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2007年商品归类决定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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