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而增加的资金免征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 【法规文号】国税函〔2001〕第 1020 号
  • 【法规类别】印花税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01年12月30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1年12月30日
关联知识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北京市金正资产经营公司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而增加的资金免征印花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1]4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对政府批准,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因金源投资管理公司等22家企业的国有资产无偿划归其所有而增加的132754万元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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