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铁道部、交通部关于发布水陆联运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法规文号】工商同字〔1991〕第 79 号
  • 【法规类别】工商法规
  • 【法规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日期】1991年3月20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1年3月20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厅(局),交通部直属和双重领导港航单位,各铁路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0]13号文件精神,现发布水陆联运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GF—91—0401),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GF-91-0404由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和水路货物运单[GF-91-0404(续)]组成,适用于大宗物资运输按月签订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5由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和水水货物联运运单[GF-91-0405(续)]组成,适用于大宗物资运输按月签订的水水货物联运合同;GF-91-0406水路货物运单,适用于零星货物运输签订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7水水货物联运运单,适用于零星货物运输牵订的水水货物联运合同。

  附件:(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