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各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财务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
根据我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我们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并于2006年7月27日发布征求意见。根据各方面的反馈和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们的意见,我们对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经会计准则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后,形成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草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再次组织征求意见,并于10月27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
请从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www.casc.gov.cn)或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下载《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草案)》全文。
联系人:冷冰 陈瑜
电话:010-68552542
传真:010-68553022
邮件:casc@casc.gov.cn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草案)》
财政部会计司(章)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草案)》(全文)(pdf格式)
以下是具体的草案:
《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9 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7 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4 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5 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一)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二)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