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说明

  • 【法规类别】与会计准则相关文件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8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7年11月28日
关联知识

  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包括职业道德准则和业务准则两部分。

  职业道德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

  业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评估指南、指导意见四个层次。

  基本准则是评估师执行各种资产类型、各种评估目的评估业务的基本规范。

  具体准则包括规范评估业务流程的程序性准则和规范各种资产类型评估业务的实体性准则。

  评估指南是对特定评估目的和评估业务中某些重要事项的规范。

  指导意见是针对评估业务中的某些具体问题的指导性文件。

  准则体系设计。四个层次从内涵看,依次递进、结构严谨、不同层次、不同目的。基本准则具有统驭性,其他准则各有其规范范围。准则层次的设计既满足了不同类型评估规范的需要,又能体现出不同发展阶段评估业务的要求;既规范评估师行为,又对委托方和监管部门产生积极影响;既突出对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又对评估师权益进行合理保护。从外延看,准则体系具有开放灵活的特点,为评估实践中新的评估领域的规范留有空间。随着中国评估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可以将最新的研究成果、实践经验纳入到准则体系中来。

  准则发布方式。基本准则由财政部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基本准则中授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其他评估准则项目。这样的制度安排是要由政府发布基本准则,体现政府从公共管理角度对评估执业的要求,通过政府的要求实现评估准则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旨。其他准则项目由行业协会发布,一方面传达政府意志,另一方面又体现专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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