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年职工工资总额:反映公司本年实际发放的全部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含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等。
5.住房基金:反映公司取得的各项可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来源及支出情况,以下项目根据“住房基金备查簿”填列。
(1)住房基金年初余额:反映公司年初住房基金余额。
(2)本年住房基金来源数:反映公司本年住房基金的实际来源及构成情况。
①住房周转金:反映公司住房租金收入、住房出售净收入、住房租赁保证金和上级部门下拨的住房资金等形成的住房基金。
②公益金转入:反映公司提取的公益金中用于购建职工住房的部分。
③提取的折旧:反映本年职工住房提取的折旧资金。
④借入的住房借款:反映公司本年借入的住房资金。
(3)本年住房基金支出数:反映公司本年用于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归还住房借款和住房租赁保证金等方面支出的资金总额。其中“购建职工住房支出”单独列示。
(4)住房基金年末余额:反映职工住房基金年末的结余数。
6.当年出售公有住房情况:反映公司当年出售公有住房的账面原价和实际收入及盈亏等情况。
7.固定资产:反映公司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年初、年末总额、实物形态分类,以及年度内的增减变化情况。根据固定资产科目明细账及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统计数据分析计算填列。
8.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全年平均总值:反映公司本年实际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年初、年末平均余额。
9.本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反映公司本年按规定实际计提的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总额。
10.贷款呆账准备:反映保险公司根据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呆账准备金年初及年末余额、提取及核销情况。
11.投资风险准备:反映保险公司按长期投资年初余额一定比例所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的年初、年末余额、提取及核销情况。
12.坏账准备:反映保险公司按年末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所提取坏账准备金的年初、年末余额、提取及核销情况。
13.代理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反映公司委托其他代办机构经营的保险业务所获取的保费收入。该项目根据业务部门获取的数据填列。
14.注册资本:反映保险公司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资本数额。
15.应上交国家税金总额:反映公司本年按规定应当上交国家的各项税金,包括上交国家的营业税及附加、增值税、所得税等各种税金。
16.应分配国家利润总额:反映公司税后利润中应当分配给国家的部分。
17.实际上交国家税金总额:反映公司本年实际上交给国家的各项税金总额。
18.实际分配国家利润总额:反映公司本年实际分配给国家的税后利润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