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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纪念金币税收问题的批复

  • 【法规文号】国税函〔2009〕第 229 号
  • 【法规类别】进出口税收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09年4月30日
  •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9年4月30日
关联知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出口猪年生肖金币有关退税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发〔2009〕50号)收悉。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提出的将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以商品代码为71189000报关出口的猪年生肖彩色金币和猪年生肖金币,纳入含金产品免税范围,实行出口免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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