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资质调整名单

  • 【法规文号】商务部公告(2006) 第11号
  • 【发文机关】商务部公告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2月9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2月9日
  •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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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石油、中石化集团根据分销网络布局发展需要,申请对有关地区成品油批发企业进行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对中石油、中石化集团提出的成品油批发企业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核。经研究,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取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枣庄薛城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禹城石油分公司、天津市天昊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集团虹光油品厂、北京中油运通石油有限公司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同时赋予中石化中化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陕西东方石化有限公司、大连铭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大连保税区奥威尔国际贸易商社、北京远东宏博石油产品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

  特此公告。

  附件:商务部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资质调整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六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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