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关于延长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执行期限的通知

  • 【法规文号】发改价格(2006) 第270号
  • 【发文机关】发改价格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2月15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2月15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经研究,现决定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执行期限继续延长(何时进行调整届时另行通知)。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关于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347号)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  航  总  局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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