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研讨文章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人厅发(2006) 第56号
  • 【发文机关】国人厅发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4月28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4月28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

  为适应我国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不断提高、人才流动日益频繁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我部拟于2006年8月召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研讨会,为修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理论准备。请你们加强研究并认真组织力量撰写有关研讨文章,以便提交会议交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研讨文章要着眼于当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认真分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现状,找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改革的方向、思路和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

  二、参考题目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方式问题研究或对建立社会化档案管理服务系统的设想;

  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功能定位问题研究;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程序科学化研究;

  5、对解决“死档”问题的思考;

  6、对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7、如何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8、如何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服务内容;

  9、修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基本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市要提供1至2篇研讨文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单独提供1篇研讨文章,每篇文章一般不超过5000字。请于6月底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人才市场与毕业生就业处。

  联系人: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叶根礼王霄

  电话:(010)84226962

  传真:(010)84221931

  邮箱:shichangchu@mop.gov.cn

人事部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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