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06年度科学仪器设备升级改造专项工作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科财函(2006) 第4号
  • 【发文机关】国科财函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5月16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5月16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精神,提高科研院所科学仪器设备装备水平,有效支撑我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2006年,我部将着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继续推动科学仪器设备升级改造有关工作,充分挖掘现有科学仪器设备的潜能和利用水平。

  请你们按照《2006年度科学仪器设备升级改造专项指南》要求,组织所属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2006年度科学仪器设备升级改造专项指南

科学技术部条件财务司
二OO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2006年度科学仪器设备升级改造专项指南

  一、实施原则

  (一)紧密结合《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需求,着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升科研院所科学仪器设备装备水平,有效支撑基础研究和前沿高技术研究发展的重点需求;

  (二)积极配合公益类科研院所和转制科研院所的改革,提高公共执法检测机构的能力;

  (三)充分发挥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和分析测试中心的作用,促进资源共享。

  二、工作重点

  结合《规划纲要》提出的能源、水和矿产资源、环境、农业、人口与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的重大需求,充分挖掘现有科学仪器设备潜能和利用水平,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技术,并推广应用。重点如下:

  (一)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在充分消化吸收现有仪器设备关键技术的基础上,实现再创新,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设备关键技术。

  (二)系统改造、升级:着力技术创新,对科学仪器设备中已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的控制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及其软件等进行研究开发或技术升级,实现现有仪器设备的系统改造,恢复和提升仪器设备的指标。

  (三)功能开发:着力技术创新,研究开发与现有科学仪器设备配套的关键部件,拓展现有科学仪器设备功能,提升其性能指标。

  三、支持对象

  本专项工作支持对象为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包括依托于中央级转制科研机构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国家级质检中心。

  四、申报方式

  专项工作采取书面报送与网上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送请从www.owlsoft.com.cn下载程序安装文件,书面报送材料通过上述软件打印,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报送材料一致。

  五、申报安排

  请你们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所属单位于2006年5月29日-6月10日期间登陆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于6月11日前将经你们批准后的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专项工作委托受理单位北京科学仪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王庚辰  朱雷  侯敏

  电    话: 68731278 68436448(兼传真)

  E-mail:   gongguan@263.net

  通信地址: 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北科大厦303房间

  邮政编码:100089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10-84262924,84262651-8010或8011,传真转8015;

  电子邮件:support@owlsoft.com.cn

  附:科学仪器设备升级改造专项工作申请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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