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召开全国林业行政许可工作座谈会的补充通知

  • 【法规文号】策综(2006) 第13号
  • 【发文机关】策综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5月16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5月16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濒管办、治沙办、科技中心,内蒙古、大兴安岭、黑龙江专员办:

  根据我司2006年2月15日《关于“召开全国林业行政许可工作座谈会”的通知》(策综[2006]03号)要求,我司定于5月下旬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全国林业行政许可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介绍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工作情况;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报交流《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开展行政许可工作的情况;研讨加强林业行政许可管理工作。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行政许可管理工作或统一受理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和国家林业局有关单位人员,名额见附表1.

  三、会议时间

  2006年5月31日报到,6月1-2日开会。

  四、会议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龙源大酒店(淮河西路1号),0371-67906222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人员按我司2006年2月15日通知的要求提交材料外,另请提交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正式文件(或复印件)一份;

  (二)5月31日,在郑州机场、火车站安排接站;

  (三)各单位请于5月25日前将参会人员报名表(附表2)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我司;

  (四)会议食宿费自理。未报名人员的所有费用一律自理。

  (五)联系人:

  国家林业局政法司  周金锋010-84238606,13366106750

  曹祖涛010-84238606,13693561867

  传真:010-8428604

  电子邮件:gjlyj@126.com。

  河南省林业厅    刘宗仁 0371-65956703,13703716157

  杨景礼 0371-65907154,13073700313

  传真: 0371-65907154

2006年5月17日

  附表1:

全国林业行政许可工作座谈会名额表

序号

单 位

名额(人)

序号

单 位

名额(人)

1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1

26

西藏自治区林业厅

1

2

天津市林业局

1

27

陕西省林业厅

1

3

河北省林业局

1

28

甘肃省林业厅

1

4

山西省林业厅

1

29

青海省林业局

1

5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

1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局

1

6

辽宁省林业厅

1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局

1

7

吉林省林业厅

1

32

内蒙古森工

1

8

黑龙江省林业厅

1

33

龙江森工

1

9

上海市林业局

1

34

大兴安岭森工

1

10

江苏省林业局

1

3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1

11

浙江省林业厅

1

 

 

 

12

安徽省林业厅

1

36

办公室

1

13

福建省林业厅

1

37

造林司

1

14

江西省林业厅

1

38

资源司

1

15

山东省林业厅

1

39

保护司

1

16

河南省林业厅

1

40

计资司

1

17

湖北省林业局

1

41

人教司

1

18

湖南省林业厅

1

42

驻局监察局

1

19

广东省林业局

1

43

场圃总站

1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1

44

濒管办

1

21

海南省林业局

1

45

治沙办

1

22

重庆市林业局

1

46

科技中心

1

23

四川省林业厅

1

47

内蒙古专员办

1

24

贵州省林业厅

1

48

大兴安岭专员办

1

25

云南省林业厅

1

49

黑龙江专员办

1

  附表2:

全国林业行政许可工作座谈会报名表

单位

姓名

职务

性别

民族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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