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昆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通知

  • 【法规文号】环函(2006) 第200号
  • 【发文机关】环函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5月17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5月17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荐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请示》(苏环科[2005]26号)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荐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报告》(浙环[2005]47号)收悉。

  根据《关于开展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活动的通知》(环发[1999]105号)及《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条件(修订)》(环办[2002]12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认为上述区域符合ISO14000国家示范区条件,现批准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请继续认真抓好示范区建设,严格执行ISO14000管理标准,推动开发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相关课程:
无相关课程
 
相关书籍:
无相关书籍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