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令2006年第3号《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

  • 【法规文号】商务部令(2006) 第3号
  • 【发文机关】商务部令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5月25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5月25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得补充规定》已于2006年5月17日经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薄熙来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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