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全国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现场会总结材料的通知

  • 【法规文号】建质质函(2006) 第57号
  • 【发文机关】建质质函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5月29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5月29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为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我部拟于2006年四季度召开全国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现场会。为做好会议筹备工作,请各地认真总结 2003年全国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现场会以来工作情况。主要包括:

  一、本地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若干意见》(建质[2004]18号)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特别是开展创建精品住宅和无质量通病住宅活动的情况,以及在提高住宅质量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

  二、当前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以及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和处罚情况;

  三、下一步拟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上述总结材料要求在4000字以内,请各地以书面、电子邮件两种形式,于2006年7月15日前报送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联系电话:(010)58933293、58934582

  电子信箱:sunhao_0803@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工程质量监管处

  邮政编码:100835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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