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水利标准化理论及标准编写规定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

  • 【法规文号】水学(2006) 第25号
  • 【发文机关】水学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6月5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6月5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标准化从业人员理论水平,提高标准编写质量,加强重要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受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委托,我会组织开展水利标准化理论及标准编写规定宣贯培训工作,邀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专家,水利标准化权威专家和水利部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专家授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标准化理论;

  2、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和要求;

  3、标准编制中应考虑的各种因素等;

  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包括《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 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二、培训对象

  1、目前各在编水利行业标准和水利国家标准的编写人;

  2、拟申报水利技术标准编制项目的申请人;

  3、各级标准化工作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质量、计量、认证等标准化相关工作管理人员;

  4、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标准化研究人员;

  5、将来可能从事水利技术标准编制工作的水利科技工作者、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

  三、时间和地点

  第1期:成都,   7月18日~21日,17日全天报到;

  第2期:大连,   8月15日~18日,14日全天报到;

  四、培训证书

  本次培训已列入水利部2006年水利行业培训计划,培训学习成绩合格者,将在学员所持有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或《水利行业培训证书》上进行登记,并将取得《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资格证书》,它是今后标准编制项目申请时主要起草人的必备条件。请每人准备两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参加培训时交至会务组。

  五、培训费用

  中国水利学会会员900元/人,其他人员1000元/人(均含资料费)。

  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填写“标准编写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参加第1期的学员请于7月8日前,参加第2期学员于8月5日前,将报名表填好后传真至中国水利学会,并将报名表电子稿发送至zhaomeng@mwr.gov.cn。

  我会将根据报名资料提前5天发出报到通知。

  联系人:赵    孟,  010-63202267,zhaomeng@mwr.gov.cn

  金    玲,  010-63202311,jinling@mwr.gov.cn

  传    真:  010-63202154.

  附件:水利标准化理论及编写规定宣贯培训班报名表(略)

中国水利学会
二○○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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