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的公告

  • 【法规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 第27号
  • 【发文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6月13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6月13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技术的应用,现批准《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76-2006)

  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sepa.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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