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法规文号】建质函(2006) 第200号
  • 【发文机关】建质函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7月26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7月26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每年六月至八月,我国大部分地区处于汛期,南方部分地区进入汛期更早。汛期大风、暴雨天气多,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许多不利的因素,我国每年在汛期都发生多起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严重损失。为建立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我部制定了《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相关课程:
无相关课程
 
相关书籍:
无相关书籍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