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新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至第19号的通知

  • 【法规文号】证监公司字(2006) 第156号
  • 【发文机关】证监公司字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8月3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8月3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上市公司:

  为落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现发布新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8号―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9号―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原2002年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第16号、第17号、第18号、第19号同时废止。

  二○○六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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