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法规文号】交公路发(2006) 第441号
  • 【发文机关】交公路发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8月22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8月22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辽宁、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贵州、云南、陕西省、广西自治区交通厅:

  为贯彻落实2006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部组织制定了《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干线

  公路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技术指南(试行)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相关课程:
无相关课程
 
相关书籍:
无相关书籍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