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在中小煤矿应用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 【法规文号】煤安监司综合(2006) 第17号
  • 【发文机关】煤安监司综合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8月22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8月22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有关单位:

  为了分析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的研究和推广工作现状,交流其在中小煤矿应用的经验,讨论相关技术标准,推动该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经研究,定于2006年8月31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在中小煤矿应用工作研讨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分析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技术发展现状,交流该系统在中小煤矿推广应用的经验,讨论相关技术标准,研讨加强该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相关措施,着力推动该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

  国内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生产厂家的代表,有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代表,中小煤矿代表,矿用产品安标办代表,部分省级煤矿安监局代表,部分省煤管局代表,总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代表,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领导及综合司、监察司有关人员(与会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会议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8月30日。会期1天。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安梅园宾馆(地址:西安市和平路8号,总机:029-82076300)。

  四、其它事宜

  (一)本次研讨会上将请有关生产厂家介绍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特点及推广应用情况,请中小煤矿介绍系统应用情况,请中国矿大(北京)介绍"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和"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使用管理规范"行业标准起草情况。请有关单位准备介绍材料各40份。

  (二)会议代表交通和住宿费自理。请有关单位于8月28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分别传真至国家煤矿安监局综合司和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综合司联系人:史宝中

  电话:010-64463378  传真:010-64463381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人:张军昌

  电话:029-87671659  传真:029-87443603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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