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共性关键技术课题《申报指南》和组织课题申报的通知

  • 【法规文号】农办科(2006) 第52号
  • 【发文机关】农办科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9月14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9月14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有关单位: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已通过科技部组织的专家论证。根据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共性关键技术课题申报指南》。受科技部委托,现将《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组织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坚实的工作基础和较强的技术优势;

  2.拥有承担本项目研究任务的学科带头人和相对稳定的技术队伍,学科与梯队结构合理。鼓励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担任课题负责人;

  3.具有开展此项工作所必需的科研设施条件及运行管理经验。

  二、文件编制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基础和优势条件组织力量编写申报文件;

  2.课题申报必须以全部研究内容为申请单元,鼓励跨部门、跨单位、多学科联合申请;

  3.申报材料要符合课题申报书格式要求,由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报书要用A4纸、4号仿宋字体打印、双面印刷,统一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请勿用塑料封皮等其它装订方法。

  三、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文件一式10份于2006年9月25日16点前(以签收时间为准),报送到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管理处,并同时发送申报文件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1.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计划处

  联系人  陈彦宾    张文

  电话:010-64193078    64193022

  传真:010-64193022

  2.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管理处

  联系人  林友华    张新明

  电话:010-64195085    64195092

  传真:010-6508560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501室

  邮政编码:100026

  电子信箱:kjzxxmch@agri.gov.cn

  附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共性技术课题申报指南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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