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实施YY0505-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行业标准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食药监械(2006) 第499号
  • 【发文机关】国食药监械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9月17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9月17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

  经研究,决定延期实施YY0505-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行业标准,具体实施日期另行通知。

  各相关生产企业应积极开展对该标准的学习和宣贯,添置必备的检测设备,做好标准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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