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对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粮办发(2006) 第208号
  • 【发文机关】国粮办发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9月17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9月17日
  •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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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的通知》(标委办函[2006]65号)文件的要求,国家粮食局决定对全国粮食行业从事粮油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统计。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调查及汇总统计工作,并于2006年10月15日前将填报好的《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调查表》及《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汇总统计表》和电子文稿报国家粮食局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具体内容详见标委办函[2006]65号文件。

  附件:《关于对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的通知》(标委办函[2006]65号)

  国家粮食局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  编:100801

  联系人:张玉琴、李玥

  电  话:010-66095663

  010-66095685

  传  真:010-66095659

  E-MAIL:sactc270@gmail .com

  lybz@public3.bta.net.cn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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