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钨、锑等有色金属出口[或供货]企业名单并下达第一批出口配额的通知

  • 【法规文号】商贸函(2011) 第1131号
  • 【发文机关】商贸函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6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1年12月26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布2012年钨、锑等有色金属出口(供货)企业名单,下达第一批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下达量为年度总量的60%.

  二、2012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2009年到2011年10月的产量、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

  三、请将配额尽快下达至相关企业。

  附件:1、2012年钨、锑等有色金属出口(供货)企业名单

     2、2012年钨、锑等有色金属第一批出口配额安排表

  商务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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